内蒙古 - 一、 申领对象和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均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 (二)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二、补贴标准 (一)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二)职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属于我省技能岗位紧缺职业(工种)的,补贴标准按本办法规定标准上浮10%执行。紧缺职业(工种)以省人社厅发文公布的职业(工种)为准。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三、申领材料 (一) 在职参保职工《长沙市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 (二) 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三) 本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四) 本人社会保障(银行)卡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联我时,请说是在内蒙古上看到的,谢谢! |